Wednesday, 2 April 2008

常春藤高中 繁星計劃集體造假 法辦

 

在閱讀前請先嘗試瞭解什麼是繁星計劃

共同規範
(一) 各大學依其學系(學程)特性,可分下列三類學群或不分學群招生(詳「貳、校 系分則」),以利高中適性輔導及推薦學生入學:
第一類學群: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第二類學群: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學程)。
(二) 各大學之學系(組)得以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公佈之 97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成績,作為檢定標準。
(三) 各高中依各大學設定之招生條件,分學群推薦符合條件之學生至多各1 名,且同 一名學生限被推薦至1 所大學之1 個學群;各大學可於各學群內自訂學生可填寫 之學系(組)志願數,且各大學錄取各高中學生之名額以1 名為限;不分學群之 大學,各高中僅得推薦1 名學生。各高中不得重複推薦同一名學生參加本招生。
(四) 各大學之錄取原則,依序如下: 


  1. 以大考中心公佈之97 學年度學測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各單科或總級分之「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作為檢定標準。 


  2. 以學生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比序,百分比小者優 先錄取(例如:甲生全校成績排名前1%,乙生全校成績排名前2%者,兩者均符合 學測檢定標準,於推薦至同一校系時,則甲生優先錄取)。


  3. 經前揭第2 項原則比序相同者,以各大學自訂之條件(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 成績或高一及高二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 理、高一三民主義、高二公民等11 科各單科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比序,擇優錄取。
 
 
     台中縣私立常春藤高中涉嫌造假繁星計畫學生成績,經教育部調查,確定學生成績「經過人為調整」,同分人數過多,將全面重查,不符規定即撤銷入學資格。相關涉案人員除追究行政責任,也移請政風室處理其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罪嫌部分。

     這是升學考試中,首度發現有高中為學生成績集體做假,嚴重影響考試公平性。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強調,將邀集相關學者徹底檢討學生在校成績考核制度,在校成績不僅影響繁星計畫,也影響推甄、申請等入學制度,不可不慎。

     台中縣私立常春藤高中遭檢舉竄改學生成績,使學生擠入繁星窄門,教育部日前邀集中部辦公室及大學多元入學工作圈成員調閱成績,並分批訪談師生,昨天召開專案會議,決議嚴懲重罰。

     教部調查發現,該校高三學生僅二五四人,前一%頂多三人,但校方刻意調整成績,使許多學生同分,前一%竟高達卅一人,明顯高過正常比例。而繁星計畫重點比較是「學生在校成績」,不管學生來自那所學校,若常春藤前一%人數較多,就會打敗其他學校的學生,優先進入名校。

     常春藤高中今年共有十一人錄取繁星計畫,包括中正、政大、高師大、成大、中興等十一所大學。教部已決議重查全部成績,以原始成績重新換算,若未達錄取標準,則撤銷錄取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教部發出的新聞稿嚴辭表示,之後若再有高中職遭人檢舉成績不實,經查證屬實,將依法撤銷學生的入學資格。若已註冊入學,也取消入學資格,就算該生已從大學畢業,也要追繳畢業證書。

     何卓飛表示,學校可調整成績,但需依照高級中學學生考核辦法,在公開、透明、法制化原則下調整。常春藤高中完全沒有相關辦法或換算公式,甚至沒有任何會議紀錄,明顯違反公平原則。

     教部也將嚴懲學校相關涉案人員,除依繁星簡章規定「違反公平招生」追究行政責任,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部分,移請政風處調查處理。對於常春藤校方則由中部辦公室討論,決定是否給予減招、減班懲罰。但站在「不剝奪其他學生權力」的立場,不會減少該校繁星入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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