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長篇是大考驗,現在知道了。
寫的過程中,已經進入擔憂起自己用詞重複性的過程,情狀轉折上習慣用那幾個詞彙,讓人開始覺得噁心了。隨手抓了本連城訣,想學學查大師,花兩天看完,卻依舊不喜歡因為誤會而延展的劇情,我臨摹不了。轉頭看電視,28台在播大陸鄉土劇,本以為自己沒辦法看超過一集,但換個心境,用人類學教我的 : from native's points of view,整篇"王貴與安娜",變得稍微有趣了些,至少,總共才22集的設定讓劇情容易吞嚥,不像紐西蘭的shortland street,一播就是九年,或是更長的英國電視劇Coronation Street 一樣,從1960年12月9號播演至今。盎格鲁—撒克遜人(the Anglo-Saxons)看來真有種對長的執著,James Bond如此,Harry Potter似乎也可能如此,倘若未來看到Harry Potter取代Dumbledore 變成霍格華茲學校校長,或是被J.K.Rowling 下放至九又四分之三車站當站務員的時候,別太意外。
長,總要長得有意義。有時寫寫刪刪,不滿意便擱著,但再回頭則無法接續 : 忘了原本想說甚麼,或是走岔了路回不來。心情不再抑鬱,也讓原先帶著灰色調性的文章起了一點想要上彩的可能性,但混搭風格並不容易,一不經心,醜,多麼容易出現。想借用以往寫過的文章填入自己此時的空檔彷彿續弦,拉一個從不搭旮的人融入既有生活,衝突得很。
2010年以前,我本以為自己只能在夜間寫作,二年下來,生活習慣漸變,白天不再是被排斥的選項。或許正因如此,體溫已昇,冰冷不再,使人凝縮不出帶有孤單與獨世味道的畫面,重新與深夜齒輪結合,或許是驅動自己的另一種可能性,在過慣了白天的溫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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