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拉登被"處決"的訊息,在2號傍晚透過美國總統的公開講話與媒體報導告訴了世界。兩位美國前總統亦分別發表簡短內容回應這項美國持續了十年的、公開的追捕行動。兩份聲明稿中讚頌與稱慶的用語和情緒多少可以理解與認同,畢竟賓拉登在過去二十餘年來,選擇的是一條並不尊重生命的極端手法與道路,從而斷送無數身邊人以及對立者的生命來維繫他個人信奉的政治信念。但即便如此,更令人值得在意的是,包括現任總統在內的三位美國領導人,不約而同的在公開訊息中,直接將此行動所產生的傷亡與正義劃上等號,這背後所傳遞出的訊息,實在讓人必須瞬間停止追隨美國慶祝此事的氣氛,從而好好思考究竟這樣的觀點,能不能稱得上是正義的行為。
按照他們發表的言論與邏輯,只要是犯下殺人罪行、殘害無辜世人的案件與其個人,可以不直接接受司法審判,便直接訴諸武力審判? 或者,只要是國家"普遍認同"的惡行與惡人,在拘捕過程中將其擊斃的結果,是可以稱得上是正義的? 有人可能會說,追捕行動的目的,一定希望能夠將之繩之以法,送交審判,且今天賓拉登被予以格斃的結果,是美國及其司法體系無法預知與干預的,因此接受這個結果,並不代表美國授意行動單位"殺無赦",也不代表這個行動是不義的。
我完全同意這項說法,但是,若真是如此,那麼一位動見觀瞻的世界級領袖,能夠以"正義"二字來形容行動的正當性嗎? 若是一個謹慎的、並不妄為的發言,充其量得以稱這個"結果",是符合世人期待的,是符合普世道德標準的,但似乎沒有立場可以表示這個行動以及其過程,是正義的。如果這行動是正義的,那麼警察在追捕殺人要犯的過程中擊斃嫌犯,是否也可稱為正義? 二次世界大戰當中下令或直接執行屠殺的戰犯,是否也可以直接槍決無須經過審判? 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司法體系的存在將是最直接的諷刺,紐倫堡大審的歷史與程序正義也只將只是個笑話,因為,只要"世人普遍認同一個人是有罪的",給予懲罰的合法性、合理性都是其次的,或者說,多此一舉的。
被害者的傷痛,有時往往複雜的容不下外人評論的空間,美國經歷911事件所造成的傷痕與影響,也許深化了民眾希望透過"復仇"的方式來懲罰與回應傷害無辜的惡行,但所謂的復仇若僅是"透過讓生命產生恐懼,以威嚇其不再發生"為手段,歷史說過,這是無用的。今天以不正義的程序擊斃了賓拉登,不僅無法更為正面、深遠的提醒世人相互尊重的必要與意義,明天定將激化更多多少恐怖分子心中復仇的種子。也難怪歡慶中的美國,在發佈消息的同時,公開警惕美國民眾恐怖活動有可能在這一時期更加活躍,足證明美國政府清楚明白,復仇的循環效應,終究有可能突破國家安全的防線,再一次傷害無辜的人民。
全球各大媒體除了播送歐巴馬的公開發言外,亦直播了華盛頓白宮外聚集成千上萬人慶祝的畫面,鏡頭帶過,不分男女老幼,均如同贏得勝利般的歡呼且展露笑容,不知道他們是否明白,這樣的歡慶氛圍,是建立在一個令人遺憾的過程之上? 也許,當他們聽到這樣的質疑時,會延續著美國思維中常有的反應: I don't care.
處決這兩個字聽來有點私刑的味道,這次,何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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